(2008-2009学年度下期)
一、指导思想: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,依据教育部颁发的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和国务院制定的《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,本期将继续积极开展师生灾后心理重建工作,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,健全人格,增强承受挫折、适应环境的能力。
二、具体工作:
(一)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
1.继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。形成在校长领导下,由德育处牵头,以年级组长、班主任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,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,在全校广泛宣传,努力营造心育氛围。
2.继续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及兼职教师的培训工作。
(二)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室的硬软件配置,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具规范性、科学性。
1.在学校房源紧张的现状下,仍然要保留心理咨询室,并努力创造条件,进一步对心理咨询室的硬件进行完善。
2.进一步完善师生心理档案,做好资料收集工作、个案研究的搜集整理工作和个案跟踪研究工作。
3.继续发展校园网络资源优势,利用网络平台和学生实现对话与沟通,及时引导并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。
(三)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
1、为教师开设1-2次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,减轻教师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,让他们学习一些调节心理的技巧,增强应对问题的能力,提高心理健康水平。
2、利用业务理论学习时间对教师们进行业务培训,使他们了解和掌握心理疏导的主要原则、技巧等。
3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发展需要,在不同年级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,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对毕业年级学生进行1-2次考试焦虑的心理辅导。
4、对有较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跟踪调查,并提出建议,以帮助问题学生真正从心里阴影中走出来。
5、积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,各学科教师要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之中。
(四)加强学校与家庭、社区的联系,营造适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区、家庭环境。结合家长学校有针对性举办1—2期的亲子教育等心理辅导专题讲座,对家庭教育加强指导。
三、具体工作安排:
1.制定本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。
2、开放心理咨询室“阳光驿站”,为个别学生进行心理辅导。
3、继续建立好师生心理档案。
4、由学校专职心理健康老师对全体教师进行心理健康知识讲座。
5由各兼职心理健康老师结合本班学生实际,进行团体或个体辅导。
6、毕业班考前心理辅导。
7、就咨询个案与部分家长沟通。
8、于本期末收集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经验文章、心得体会、个案、团体辅导活动设计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