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爱玲,请允许我如此叫你,你这万丈红尘之上的奇葩,兀自立于云端,对你的形象也只是见你一帧斜襟旗袍小相,下巴倨傲地扬起,肤白,样貌并不出众,右手却张扬地叉在腰间,当时只觉得那个时候的女子怎能如此放肆,这张照片被印在《张爱玲文集》的皮上,我只是略略翻翻,当时并未留意,便与你擦肩而过。
后来,有意无意的瞧了些零零散散的你的文字,那时,你的“天才梦”像一个孩子赤着脚走在田埂上,嘴唇苍白的像一朵干燥的花,絮絮的讲着童年的梦,偶尔写令大人们惊奇的诗,赞叹声满足你小小的虚荣的心,“弟弟”里那个温暖,黄昏我一直都记得,姐姐和弟弟扮演《金家庄》里能征惯战的两员骁将,一个叫月红,一个叫杏红。姐姐使一把宝剑,弟弟提两只铜锤。他们稚嫩的呐喊被夕阳橙色的光影涂抹的温情脉脉。这些,这些我以为这孤傲立世的你渐渐清晰与亲切。
断断续续得知你爱的晦涩,虽未能通透,但仍觉得你爱的艰难,那么长的时间,你用来爱他。终于,那个男子心生愧疚,用你的工资买了一件假皮大衣,你说你“兴奋得像狗一样”不惜典当手镯给情敌堕胎。你说这些话时,我泪流满面,要这样坚忍深沉的爱才能支起你疮痍的心?
初涉世时你便说出:“出名要趁早”的逆话。就像贾平凹先生说的“张有着俗女人的心性和口气,嘟嘟嘟嘟的叨唠不已,又风趣,又刻薄,要离开又想听是会说是非的女孤子。”是啊是啊,这样能说会道的女子,谁也想不到,一生的最后时光选择沉默在异国他乡的房间里。
她的文字像一座四面无墙的观赏园子,任意哪个方向走去或芳草萋萋,明媚鲜艳,完全是你的心情,她的文字可以在布满灰尘的角落里重新咀嚼,又有一番滋味,她的文字清冷倾城。
为之后世,幸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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