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2月2日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接受全国政协的(de)建议,通过了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(hé)国国庆日的(de)决议》,决定每年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(hé)国宣告成立的(de)伟大日子,为中华人民共和(hé)国国庆日。
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(hé)国成立后,国庆的(de)庆祝形式曾几经变化。
在新中国成立初期(1950─1959年),每年的(de)国庆都举行大型庆典活动,同时举行阅兵。1960年9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本着勤俭建国的(de)方针,决定改革国庆制度。此后,自1960年至1970年,每年的(de)国庆均在天安门前举行盛大的(de)集会和(hé)群众游行活动,但未举行阅兵。
1971年至1983年,每年的(de)10月1日,北京都以大型的(de)游园联欢活动等其他(tā)形式庆祝国庆,未进行群众游行。1984年,国庆35周年,举行了盛大的(de)国庆阅兵和(hé)群众庆祝游行。在此后的(de)十几年间,均采用其他(tā)形式庆祝国庆,未再举行国庆阅兵式和(hé)群众庆祝游行。1999年10月1日,国庆50周年,举行了盛大国庆阅兵和(hé)群众庆祝游行。这是中华人民共和(hé)国在20世纪举行的(de)最后一次盛大国庆庆典。
新中国成立以来,在国庆庆典上共进行过13次阅兵。分别是1949年至1959年间的(de)11次和(hé)1984年国庆35周年、1999年国庆50周年的(de)两次。>>>
国庆纪念日是近代民族国家的(de)一种特征,是伴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(de)出现而出现的(de),并且变得(de)尤为重要。它(tā)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(de)标志,反映这个国家的(de)国体和(hé)政体。
国庆这种特殊纪念方式一旦成为新的(de)、全民性的(de)节日形式,便承载了反映这个国家、民族的(de)凝聚力的(de)功能。同时国庆日上的(de)大规模庆典活动,也是政府动员与号召力的(de)具体体现。显示力量、增强国民信心,体现凝聚力,发挥号召力,即为国庆庆典的(de)三个基本特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