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读者须凭本人信用借书。
2. 读者看书时,要爱护书籍。
3. 实行轮流借阅管理模式。借书时,读者先将所借书籍归还再挑选需要书籍,然后到管理员处办理手续。
4. 图书外借暂定以一册为限(以后可视情况变化进行调整),借书期限为半个月,到期后可续借一次(15天)。延期收取0.10元/天的超期费。
5. 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时,请仔细检查书籍,发现已有损坏的,可向管理员指出,并加印记。否则图书归还时,发现有损的,读者将负此责。
6. 对于已经外借的图书,读者可办理预约登记,待该书处于可借状态时,管理员会通知其办理借书手续。
7. 图书如遭损坏,但尚不影响继续使用的,须按书价的20%支付赔金;如遭遗失,是本班书籍的,可以向本班提供该书的原版本图书,并支付2元加工费。不能提供原版本图书的,须按原价的三倍支付赔金。如果遗失的是从其他同学处借来的图书,其赔偿办法按照本班所规定的办法执行。
,三(6)图书借阅管理制度